校内各单位:
为了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服务学校人才培养和办学治校工作,助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,经研究,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高等教育研究类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,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推动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、教育部《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的意见》(教政法〔2019〕16号)和《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》(教高﹝2019﹞6号),不断提升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决策咨询支持能力,完善新工科建设路径,促进学生学习与成长,为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和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实施奠定基础。
二、项目类别
研究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,研究时间一般为两年。
支持项目团队针对研究领域中所列内容进行研究,题目可自拟。
凡已获得国家、省部级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,不得重复申报。
三、研究领域
研究项目分为高等工程教育史研究和学生学习与发展研究两个领域,具体研究内容可参照如下范围:
序号 |
研究领域 |
内容 |
1 |
高等工程教育史研究 |
以学科专业发展为视角,聚焦近代中国高等工程教育兴起、新中国高等工程教育建设与发展、新时代新工科建设与发展三个历史时期,立足我校具有较长发展历史的工程学科专业,以教学理念、教学组织、教学设计、实践实习、教材教具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发展变化为素材,系统梳理工科学科专业发展规律,进而聚焦高等工程教育重要问题和关键问题,不断继承创新,探索构建工程教育中国模式,从而推动新工科建设实施于工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。 |
2 |
学生学习与发展研究 |
以大学生发展为视角,聚焦Z时代人群特征分析,从大学生学习动机、学习策略、学习习惯、认知方式、学习行为、阅读习惯等角度出发,研究促进学生学习发展的有效途径,特别着眼于如何通过良好的课程教学与实践活动实施,帮助学生成长为高效自律的终身学习者。 |
四、项目运行流程与组织形式
(一)运行流程
项目运行分为项目申报、项目立项、中期检查、项目结题四个阶段。
1.项目申报
项目申报采用教师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结合方式。项目负责人填写《西南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类项目申报书》(简称申报书,见附件1),并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提交。
项目负责人应对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浓厚研究兴趣和一定研究基础,能够准确把握研究方向,研究内容详实并有明确可行的研究方法途径;鼓励跨学科组建团队。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。
2.项目立项
高等教育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,确定2022年拟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,公示后以正式发文形式确定2022年立项名单。
3.项目组织开展
高教院将按领域定期组织研讨会,推动项目间的合作与交流。项目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,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进程、参加交流研讨活动和经费使用等情况。
4.项目结题
所有项目需按照申报书相关内容提交相关结题材料,所有项目需进行结题答辩,结题工作将另行通知。
(二)组织形式
1.高等工程教育史研究
拟立项5个左右项目,高等教育研究院将与图书馆合作,从研究方法、资料搜集整理等方面共同提供支持。
2.学生学习与发展研究
拟立项5个左右项目,鼓励不同学科教师联合申报。高等教育研究院将从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予以支持。
五、项目管理及要求
(一)项目管理
高等教育研究院全面负责高等教育研究类项目的交流、监督和阶段性考核工作,各相关单位负责项目申报组织及监督管理等工作。各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情况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。无特殊情况没有按期结题或结题不通过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。项目结题评定为优秀的项目,优先推荐滚动支持和申报省部级、国家级相关奖项。
(二)项目结题要求
1.高等工程教育史研究领域项目成果重点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(1)收集整理完善高等工程教育史资源;
(2)完成研究报告及研究论文;
(3)参加与主题相关研讨会并作分享
(3)孵化高等工程教育史相关通识课程。
2. 学生学习与发展研究领域项目成果重点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(1)完成文献研究、质性研究、实证研究、教学实验、数据采集分析等的研究方案与研究过程,形成能够指导课程与实践活动设计的结论与指导原则等;
(2)参加与主题相关研讨会并作分享
(3)完成研究报告及研究论文。
(三)项目经费
各项目开展经费主要由两部分构成:一是学校将根据各项目的研究内容、项目结题目标及经费预算的情况,每个项目给予1-2万元专项经费支持。二是各单位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给予配套经费。
注:经费按年度划拨,项目立项后划拨项目总经费的50%,中期检查后划拨剩余的50%。中期检查不通过不再划拨剩余经费,中期检查特别优秀的项目另行追加不超过总经费50%的额度。项目结题评定为优秀的项目,在下一轮校级立项中对项目所属单位给予倾斜。
经费使用进度要求具体根据学校财务管理政策执行,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相关通知。
六、材料报送
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1日(星期四)下午17:30前将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的项目汇总表(一式一份)交至高等教育研究院(综合楼435室),同时以“单位名称+2022年校级高等教育研究类项目”为文件名将各项目申请书、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gjy@swjtu.cn。
如有疑问,请联系高等教育研究院,联系人:郝老师(66367042)。
高等教育研究院
2022年7月9日